2022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睢县亚新智能科技环保有限公司
报告主体(盖章):睢县亚新智能科技环保有限公司
提交日期:2023年2月10日
版本号:V1
编制依据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中国机械设备制造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等文件,睢县亚新智能科技环保有限公司核算了2022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并填写了相关数据表格。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报告主体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一览
表 2-1报告主体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睢县亚新智能科技环保有限公司 | 开业(成立)时间 | 2017-05 | ||||
组织机构代码 | MA441NWU-5 | 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700MA441NWU5A | ||||
隶属关系 | 县(区、市、旗) | 登记注册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国民经济行业代码 | C3491、C3579 | 是否碳交易企业 | 否 | ||||
主行业 | 工业机器人制造、其它通用设备制造 | 联系人固定电话 | 0370-8091666 | ||||
法定代表人 | 刘勤锋 | 直报工作联系人 | 崔华丽 | ||||
法定代表人手机号码 | 0370-8091666 | 联系人手机号码 | 18637051979 | ||||
法定代表人邮箱 | 1186488128@qq.com | 联系人邮箱 | 53369052@qq.com | ||||
单位注册地址 | 河南省商丘市睢县振兴路与恒山路交叉口路东南2米 | ||||||
经营地址信息 | 睢县亚新智能科技环保有限公司 | 睢县振兴路与恒山路交叉口路东南2米 | |||||
产值 | 4861万元 | 工业增加值 | 729.15万元 | ||||
建筑面积 | 23602平方米 | ||||||
产品详情 | 智能化DCS电气控制和工业机器人作业两大系统: 60套/年、 炉窑、环保设备:60套/年 | ||||||
报告年度能源消费情况 | 能源品种 | 能源消费实物量 | 单位 | 备注 | |||
电力(华中地区电网) | 185.426 | 兆瓦时 | 净购入电力 |
组织结构描述
图 2-1组织结构图
董事长下设总经理,总经理下生产、技术、工程、销售、售后分别设副总经理,主要设置采购供应部、生产安全部、仓储管理部、安全质检部、工程管理部、技术研发部、市场营销部以及售后服务部。
工艺流程简介
睢县亚新智能科技环保有限公司工艺流程图及说明
图2-2工艺流程图
工艺流程包括:下料、机加工、装配、焊接、喷漆、组装、测试等工艺过程。
核算单元划分及排放源识别
报告主体核算单元为为厂区外购电量排放,识别了柴油、电力(华中地区电网)等2个识别项。
温室气体排放量
在核算单元划分及排放源识别的基础上,报告主体核算并报告了各核算单元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以及其下各排放源的排放量,报告主体2022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如下。
温室气体排放表
表 4-1移动燃料燃烧排放数据表
报告主体名称:睢县亚新智能科技环保有限公司 | 年度:2022 | |||||
核算单元:移动源 | ||||||
序号 | 燃料品种 | 消耗量 (万立方米) | 低位发热量 (吉焦/万立方米) | 单位热值含碳量 (吨/吉焦) | 碳氧化率 (百分比(%)) | CO2排放量 (吨) |
1 | 柴油 | 0.000238 | 42.652 | 0.0202 | 98.0 | 0.02 |
合计 | 0.02 |
表 4-2净购入电力隐含的排放数据表
报告主体名称:睢县亚新智能科技环保有限公司 | 年度:2022 | ||||
核算单元:整个厂区 | |||||
类型 | 净购入量 | CO2排放因子 (吨/兆瓦时) | CO2排放量 (吨CO2) | ||
净购入量 (兆瓦时) | 购入量 (兆瓦时) | 外供量 (兆瓦时) | |||
电力(华中地区电网) | 185.426 | 185.426 | 0.0 | 0.5257 | 97.48 |
合计 | 97.48 |
汇总表
表 4-3报告主体2022年温室气体排放量汇总
报告主体名称:睢县亚新智能科技环保有限公司 | 年度:2022 | |||
核算单元 | 移动源 | 整个厂区 | 温室气体排放量 (tCO2e) | |
源类别 | 气体 | 温室气体排放量(t) | 温室气体排放量(t) | |
移动燃料燃烧排放 | 0.02 | |||
企业移动源液体燃料燃烧排放 | CO2 | 0.02 | -- | 0.02 |
净购入电力隐含的排放 | 97.48 | |||
净购入电力隐含的排放 | CO2 | -- | 97.48 | 97.48 |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 不包括净购入电力和热力 | 0.02 | ||
包括净购入电力和热力 | 97.5 |
活动水平及排放因子数据来源
结合各排放源已识别的活动水平数据来源和排放因子数据来源,以及企业已备案(如有)的监测计划,企业活动水平及排放因子数据来源一览表见附录。
其它希望说明的情况
主管部门要求企业报告的其他情况:
无
上一年第三方核查报告所提出的改进计划:
无
企业希望表达的相关诉求:
无
对指南或核算方法的修改建议:
无
真实性声明
本报告真实、可靠。如报告中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报告主体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企业公章)
2023年2月10日